为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政策措施建议,落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关于景区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要求,扩大北京天文馆在互联网平台影响力,拓宽票务销售渠道,北京天文馆现招募2024年度票务网络分销总代理,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票务分销服务商前来参与。
一、标的描述:
代理服务名称:北京天文馆2024年度票务网络分销总代理服务
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
招标部门:北京天文馆公共服务部
公开招标地点:北京天文馆
代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月
二、总代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智慧化景区票务分销经验,并有不少于6个相关成功案例。
三、总代理权利与义务:
1.在不超过5家网络平台分销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指定的展厅票、剧场票、活动票;
2.按北京天文馆定价销售或分销,票款按周结算,定价以馆方定价确认函为准;
3.可在3-6月、11-12月非节假日期间开展线上促销活动(促销补贴自付);
4.与北京天文馆票务系统销售相关接口对接(开发费自付);
5.用户从分销平台购票后,能享受与从北京天文馆自有票务平台购票相同待遇,包括取票、检票、参观等;
6.提前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若旺季单周分销票款额超过20万元后,应及时追加履约保证金;
7.销售原价应执行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票价政策,不得在节假日开展降价促销或返利返券活动;
8.春节、劳动节、暑假及国庆节期间,提供场馆现场技术支持人员6名以上;
9.每季度提供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用户评价分析报告各1份以上;全年提供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用户大数据分析报告各1份以上;
10.仅限在网络分销平台售卖授权票种,不可在场馆线下进行分销或其他的相关营销推广活动;
11.分销合作期间,保证分销平台24小时客服,如果分销平台系统出现各类故障,分销平台应及时提供相应的维修、维护、更换等服务(远程/现场);
12.为北京天文馆票务系统接口开发提供相关技术支持,配合做好测试、评估、验收等工作。同时每日监控余票抓取状态,保证票类、票价准确无误;保持适当的各类票类状态的监测频率,以便在退票数量达到阈值时触发已售罄票的自动重上架功能;
13.如用户申请退票,待北京天文馆批准后,结算时将核减相应票款。
四、北京天文馆权利与义务:
1.北京天文馆官方网站等处公开承认分销总代理授权的有效性;
2.允许分销总代理可在3-6月、11-12月非节假日期间开展线上促销活动;
3.北京天文馆如出现无法正常开馆接待用户等情形,北京天文馆应至少提前1日通知分销总代理;如突发紧急情况无法提前通知的,北京天文馆须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分销总代理;
4.如出现分销总代理在场馆线下进行分销或其他的相关营销推广活动等违反合作的情况,北京天文馆有权终止分销总代理服务授权;
5.北京天文馆不接收用户针对分销平台系统故障相关投诉,分销总代理待投诉解决后可再结算所涉金额。
6.如用户申请退票,待天文馆批准后,结算时将核减相应票款。
五、项目须知:
1.参与项目的代理服务商须提交以下文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除外);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复印件);
公司情况简介、既往案例材料;
票务预约合作方案及合作协议(草稿);
可以证明公司业绩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且密封保存。
2.评标:
评标原则: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原则对待所有投标服务商,公平评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小组:成员人数5-7人;
投标服务商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最终得分。
3.中标:
******委员会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服务商中,由评委分别进行打分,按各投标服务商汇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服务商作为北京天文馆2024年度票务网络分销总代理。
中标的代理服务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天文馆签订《北京天文馆2024年度票务网络分销总代理服务协议》,见附件2。
4.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10:00。
5.开标地点:北京天文馆505会议室。
六、公告日期: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9:00—11:00,14:00—16:00)
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北京天文馆
北京天文馆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