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宜业和美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项目概况:
******居宜业和美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GZFCG2025-24613
项目名称:******居宜业和美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00元(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00元(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
索县************居宜业和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服务内容如下:
(1)基础调查与分析: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和驻村体验等方式开展实地调研,全面、准确地了解村域基本情况、现状特征、主要问题、发展诉求、建设需求等。
(2)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按照发展趋势,行政村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保留改善类等六类,明确该村庄编制主要任务。
(3)规划内容:包括目标与定位、底线管控、空间格局、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自然村(居民点)******居环境整治、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安全和防灾减灾、近期安排、保障措施等。
(4)成果要求: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表、规划数据库及附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7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测绘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00点00分至2025年01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获取。
方式: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 址:ggzy.xizang.gov.cn)
备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应当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应当按要求格式上传。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证明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投标保证金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函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使用线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不需出席现场开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索河北路1-5号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中银广场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