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医院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项目-******医院净化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医院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医院项目-******医院净化工程设置区域为康复中心主楼检验科、手术部及康复综合楼无菌物品库、一次性物品库、缓冲区、(装修、水电、洁净空调及手术区医用气体工程)以及室外自行车棚工程。其中手术部建筑面积245.21㎡,包括两间万级手术室、层高4.5米,手术室吊顶高度为3米,手术部走廊,辅房吊顶高度2.6米。检验科建筑面积328㎡,层高4.5米,实验区及辅助用房吊顶高度均为2.6米。康复综合楼无菌物品库、一次性物品库、缓冲区建筑面积为55.48㎡,层高4.5米,吊顶高度均为2.6米。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15号,现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院内。
2.3计划工期:2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8 20:00至2025-02-14 23:55(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