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望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2
工程名称
抚顺望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抚顺望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号路北局部地块污水泵站监理
建设单位
******委员会
填报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
建设地点
望花经济开发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有限公司
杨瑞昆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46532.850000元
197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90.39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杨瑞昆 韩健 于善军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46532.850000元 46000.000000元 475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197日历天 197日历天 197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评审得分 90.39 89.09 88.54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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